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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类案件律师参与的重要意义有哪些?

栏目:建筑工程   时间:2025-05-25

在建筑工程案件中,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知识与实务经验,能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点,从多个维度构建维权框架,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。以下从关键诉点切入,详细说明律师在案件中的核心作用:

一、合同效力与违约认定的诉点把控

建筑工程合同的效力是案件争议的基础。律师会首先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,如是否属于必须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、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、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。若合同无效,律师会引导当事人主张过错责任划分,要求对方赔偿因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(如停工损失、材料损耗等)。

在违约诉点上,律师会围绕合同约定的工期、质量、付款义务等核心条款,梳理违约事实。例如,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时,律师会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、工程量签证单等证据,主张发包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;若承包人延误工期,律师则会从工期延误的原因(如设计变更、不可抗力、发包人供图迟延等)入手,区分双方责任,反驳对方的违约指控。

二、工程质量与造价争议的诉点拆解

工程质量纠纷中,律师会根据案件性质确定诉点方向:若发包人主张质量不合格,律师会审查质量鉴定的程序合法性,如鉴定机构是否具备资质、取样是否经双方确认等,同时结合施工图纸、验收记录等证据,证明工程已通过验收或质量问题系发包人使用不当所致;若承包人主张质量合格但发包人拖欠尾款,律师会通过竣工验收报告、监理签字文件等证据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

造价争议是案件的核心难点,律师会重点把握工程量计算、计价标准、签证单效力等诉点。例如,针对发包人拒认签证单的情况,律师会依据《民法典》中关于 “实际履行超过约定” 的规定,结合现场照片、施工日志等辅助证据,主张签证单的有效性;若合同约定 “固定总价”,但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,律师会引导当事人申请对变更部分进行造价鉴定,确保新增工程量的价款得到支持。

三、工期延误与索赔的诉点构建

工期纠纷中,律师会从 “工期延误原因” 与 “索赔程序合法性” 双维度构建诉点。一方面,分析延误是否属于发包人责任(如未按时提供场地、甲供材迟延)、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自身原因,若属于前者,律师会协助当事人收集工期顺延的签证、会议纪要等证据,主张工期索赔;另一方面,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出工期反索赔,律师可依据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》中关于 “索赔期限” 的约定,主张对方索赔权利失效。

此外,律师会关注索赔程序的合规性,如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索赔报告、是否附具充分的证明材料,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索赔失败。

四、优先受偿权与证据攻防的诉点策略

在工程款追偿案件中,律师会主动主张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,明确该权利的行使期限(自工程竣工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18 个月)、范围(包含人工费用、材料款等),并通过起诉或仲裁方式及时行权,对抗抵押权或其他债权。

同时,律师会针对证据薄弱环节制定攻防策略:如对方提交的 “结算单” 存在签字瑕疵,律师会申请笔迹鉴定或调取签署时的录音录像;若关键证据缺失,律师会引导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(如调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合同、银行转账记录等),确保诉点有充分的证据支撑。

五、程序合规与责任主体的诉点延伸

律师会严格把控诉讼程序中的诉点,如管辖法院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、举证期限是否届满、鉴定申请是否及时提出等,避免因程序失误导致权利丧失。此外,在责任主体认定上,律师会突破合同相对性,主张 “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”,或要求违法分包人、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,扩大责任主体范围,提高债权实现的可能性。

综上所述,律师在建筑工程案件中对诉点的把握,贯穿从合同效力到责任承担的全流程,通过专业化的法律分析与证据组织,帮助当事人在复杂的纠纷中精准定位争议焦点,构建合法有效的维权路径,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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